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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解讀:吳光 (浙江省儒學學會執行會長)
  孔子一路上向各國統治者傳道,有一種弘道精神,而且視之為己任,堅持不懈。這一路上的表現,體現了孔子最本質精神:人學。這種學說,並不是死板的教條主義,而是極富有人情味。聽到馬廄失火了,他先問人有沒有事,很有人文關懷。在路上,有人說他是喪家之犬,其實,這個詞的意思跟我們現在的理解還不同,它體現的是孔子到處弘道,風塵僕僕的形象。
  而所謂中庸思想,我們也經常誤解。孔子認為的中庸,是取兩段,不偏不倚,不走極端,而不是折中調和,不講原則。他的原則,就是禮儀。他經常批評一些諸侯不按禮儀辦事,跟子貢說,過分和不足,都不應該。
  很多人覺得,常人所為,聖人必不可為,但後來宋儒不敢做的,孔子偏偏敢為。大家以為他總是彬彬有禮,這種正統的見解剝奪了孔子的人性。他心裡還有一個原則,就是君子的四條標準。孔子恨之入骨的,是那些善惡不分的好好先生,也就是偽善的“鄉愿”,他說那是“德之賊”。所以從這點上來說,孔子是個敢愛敢恨的人。
  (原標題:別人不敢做的,孔子偏偏要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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